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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打架,快手向抖音索赔500万!要求其停止商

时间:2020-05-14 15:33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昨晚,一条 “快手向抖音索赔500万元” 的话题登上了社 交媒体平台的热搜榜,有网友对此称, “短视频两巨头最后还是正面碰撞了”。 页面截图

昨晚,一条 “快手向抖音索赔500万元” 的话题登上了社 交媒体平台的热搜榜,有网友对此称, “短视频两巨头最后还是正面碰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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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发文称,因认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顶搜索结果却为“抖音短视频”,“快手”的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抖音短视频”的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500万元。

本案中,原告快手公司诉称,快手公司发现在“360手机助手”内输入“快手”二字,出现的第一条搜索结果并非“快手”产品,置顶搜索结果竟然为“抖音短视频”APP,并且在应用程序名称右侧显示有“推广”标识,点击该搜索结果即可完成“抖音短视频”应用程序的下载安装及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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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快手公司认为,经多年运营,“快手”移动应用软件已经成为国内代表性的短视频移动应用平台之一,拥有极高的用户量及影响力,涉案商标在相应领域内也取得了极高的知名度。

被告抖音公司将“快手”设置为付费关键词的行为,利用了其公司在春节期间斥巨资推广运营产品的契机以及“快手”商标的知名度,擅自对自身产品进行推广宣传,且因双方产品的功能服务高度近似,相关网络用户本欲通过搜素“快手”查找相关产品,但搜索结果却被链接到“抖音”所运营的产品,因此使得快手公司提供的产品与其注册商标之间的特定联系被削弱,从而在实质上损害了快手公司获取的商标专用权。

此外,原告快手公司还提到,被告的行为在客观上导致了希望下载安装“快手”的网络用户在第三方应用商店中搜索程序名称时,却在置顶搜索结果中得到“抖音短视频”的安装链接,从而增加了“抖音”产品获取用户的机会,减少了本应属于“快手”的用户数量,损害了其合法利益,该行为属于典型的混淆他人商品名称的“食人而肥”和“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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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目前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为7.73亿,占据网民整体数量的85.6%,增量市场已接近顶峰之际。

同为短视频的头部平台,抖音与快手分别拥有4亿日活与3亿日活,为了获得更多用户增长,二者之间不可避免的就会产生交锋摩擦。

所以近几年来,作为国内短视频两巨头的抖音与快手,双方之间明争暗抢的火药味也越来越浓,并逐步从激烈的市场资源抢夺中延伸到了知识产权领域中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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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通过 全球知识产权智能管家云葫芦APP 查询了解到,截至目前,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佳互联信息技术公司)名下 共有国内商标3501件, 其中对于“快手”相关的商标在诸多商品或服务类别中均有布局注册。

云葫芦APP企业查询截图

而本案中,快手APP的开发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早前便从商标权人达佳互联信息技术公司获得了“快手”相关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所以自然是享有“快手”商标的专用权保护。

云葫芦APP商标查询截图

结合此案中涉及的商标侵权纠纷,云葫芦知识产权专家介绍到,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各企业之间的竞争纠纷逐渐延伸到了知识产权领域中,当前这样类似的案件并不少见,主要会涉及到侵犯商标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两方面。

而法院审理判决侵权的关键就在于,一是原告是否已经注册相应的商标,二是除了关键词之外,是否有关于该产品的详细描述,若是通过描述和关键词引发用户的误解或混淆,诱导其下载安装,则更有可能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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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这场关于抖音和快手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一案还在审理中,但两大短视频巨头在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争战已然打响!身为旁观者的我们,在这场正面交锋中又再次体会到了注册商标的重要性。

一枚经过注册的商标,在“品牌威望”的时代下,将会成为击退竞争对手擅自侵犯品牌谋取私利的“利器”,同时也会是打击他人各种“傍名牌、搭便车、蹭热度”行为的有力武器。

结合本案来看,在注册商标的保护下,快手在这场纠纷中占据了一定的获胜优势,相信通过审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最大化的降低自身各方面的损失。

最后问问大家,对于快手向抖音索赔500万,要求其停止商标侵权行为一事,都如何看待?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共同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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