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风港原则”不是网镇江京江晚报络直播平台万能免责理由
时间:2019-08-27 08:2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宿迁资讯网 点击:次
原标题:“避风港原则” 不是网络直播平台万能免责理由 最近,一起音乐版权官司因为涉及有“斗鱼一姐”之称的冯提莫而引发社会关注。事情起因是冯提莫在一次直播时播放了歌曲《恋人心》,时长约1分10秒,直播后,该次直播视频被上传到斗鱼直播平台供受众观看分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以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鱼公司)侵害其对《恋人心》词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斗鱼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斗鱼公司赔偿2000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3200元。斗鱼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判决结果一出,有的网友评论:“用了一分钟歌就要赔钱,未免太严格了吧!”还有的网友说:“就算侵权主体是斗鱼,那也是冯提莫自己放的,斗鱼真是天降奇锅!”那么,斗鱼公司到底冤不冤,直播中到底怎样使用音乐才合法?为了解答这些问题,《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就该事件进行了梳理与采访。 有“斗鱼一姐”之称的冯提莫在直播唱歌。在很多网络直播平台上,网络主播都会使用大量音乐作品。 网络截图 道原委:直播视频供受众观看分享,网络直播平台成被告 侵权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判决书显示,2018年2月14日,网络主播冯提莫在斗鱼公司经营的斗鱼直播平台直播间进行在线直播,其间冯提莫播放了歌曲《恋人心》,时长约1分10秒(歌曲全部时长为3分28秒);歌曲在播放时显示词曲作者为张超。播放该歌曲前,主播冯提莫与观看直播的用户互动说:“一起安静听歌”;在播放歌曲《恋人心》的过程中,主播冯提莫不时与观看直播的用户进行解说互动,感谢用户赠送礼物打赏,并哼唱了该歌曲歌词中的“长江水”3个字。直播结束后,此次直播视频被主播制作并保存在斗鱼直播平台上,观众可以通过登录斗鱼直播平台随时随地进行播放、观看和分享。 根据音著协提交的其与张超签订的《音乐著作权合同》显示,合同中约定:张超同意将其拥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现有和今后将有的所有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及信息网络环境下的表演权、复制权(亦称信息网络传播权)以信托方式授权音著协进行集体管理。 法院认为,根据《音乐著作权合同》的约定,张超将其所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以信托的方式授权音著协进行集体管理,《恋人心》系张超委托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之一,故音著协有权为维护《恋人心》歌曲的著作权不受侵害而提起本次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庭审中,音著协明确:“本案所诉的侵权行为并不是主播在直播中的行为,而是直播后该次直播视频被上传到斗鱼直播平台供人观看分享的行为,斗鱼公司作为视频的权利人,直接侵害了音著协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辨是非:斗鱼平台适不适用“避风港原则” 对于斗鱼直播平台上存放的涉案视频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不持异议,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于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斗鱼公司是否该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此问题,斗鱼公司认为“视频作品没有体现平台的意志,斗鱼公司一直都仅仅是作为网络技术中介服务提供商存在的”。另外,斗鱼公司强调在平台首页设置了“版权保护投诉指引”,事后第一时间删除了相关链接,也没有因在线传播获益,因此其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在网络主播冯提莫与斗鱼公司签订的《斗鱼直播协议》中有这样的规定:“直播方在斗鱼公司平台提供直播服务期间产生的所有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及相关一切衍生权利)、所有权及相关权益,由斗鱼公司享有。”据此,法院认为虽然主播是视频的制作者和上传者,但因为主播并不享有对这些视频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所以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其不应对视频中存在的侵权内容承担侵权责任。而相应的,既然斗鱼公司是这些成果的权利人,享有相关权益,其自然应对因该成果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至于斗鱼公司在对外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后,如何追究主播的责任,属于斗鱼公司与主播之间的内部关系,其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另行主张。 其次,斗鱼公司“删除了相关链接,因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说法站得住脚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