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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个体工商注册名字量畅通主渠道巩固主阵地(5)

  多年来,湖北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法制日报》订阅工作,强化督办落实力度,加强系统内推广的同时向立法机构、行政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单位等党政机关及律协、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组织拓展,努力扩大《法制日报》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湖北司法行政工作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了宣传和订阅工作“双赢”目标。

  全方位开展合作形成规模优势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通过与《法制日报》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和宣传方法,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创出新水平。

  内蒙古司法厅充分发挥《法制日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全力推广《法制日报》品牌建设。内蒙古司法厅高度重视发挥法制日报社的平台资源优势,始终将《法制日报》作为司法行政宣传的主阵地,自家的报纸,充分发挥其在司法行政宣传工作中的重要效用。省司法厅领导多次对更好运用《法制日报》开展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记者站配备专人,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为《法制日报》成为内蒙古民主法治建设领城最具影响力的媒体奠定了基础。一是坚持发挥《法制日报》主力军作用。省司法厅秉承“善用媒体、善待媒体”的原则,发挥《法制日报》司法行政宣传的主力军、主阵地作用,帮助和支持《法制日报》充分利用所属的报纸、杂志、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宣传和采访,特别是与网络及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力度,让《法制日报》的各个平台都能在司法行政宣传工作中发挥最大效用。二是坚持媒体宣传规模化。注重与《法制日报》官方微博、微信加强互动,“抱团”战斗,形成宣传合力和规模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法制日报》法制网舆情服务平台的合作力度,借助其监测平台、研究成果和专业队伍,提升内蒙古司法行政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处置能力。三是坚持支持《法制日报》的采编工作。内蒙古司法厅为《法制日报》内蒙古站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开辟专门办公室,配备3名专职人员,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宣传中心同志也作为《法制日报》内蒙古记者站的信息员、报道员,在第一时间向《法制日报》内蒙古站提供新闻线索、信息;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共同策划、商讨报道方案,抢占舆论引导先机,共同打好宣传主动仗。在不断提升新闻投稿量的同时,注重提高稿件质量,使司法行政宣传有内容、值得看、可读性强。不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每年普法新闻宣传经费达到3000多万元。同时,自治区司法厅投资1500万元建设了司法宣传中心,配备了14名工作人员,引入中经传媒公司,并为其配备20名工作人员,每年投入700多万元开展新闻宣传工作,为《法制日报》在内蒙古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四是坚持提升《法制日报》覆盖面。内蒙古司法厅将提高《法制日报》覆盖面作为司法行政宣传的重要内容,2019年订阅量较2018年增加了28%。一是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落实《法制日报》订阅工作;二是按照“四个一”原则,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拓展司法行政机关、单位的订阅空间,填补订阅空白。三是进一步扩大《法制日报》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领域的订阅量;四是使用普法经费为各级党政、人大、政协机关领导、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订阅《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将司法行政工作宣传报道作为本职工作,助力提升内蒙古司法行政社会知晓度。近年来,《法制日报》内蒙古记者站坚持把司法行政工作作为重点报道领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采编力量上舍得投入,报道行动上高度自觉,对内蒙古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行了有深度、有宽度、有温度的宣传报道。一是在报道内容上,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涵盖司法行政工作各个方面,很好地呈现了内蒙古司法行政工作全貌。二是在报道形式上,丰富多样,有消息稿、通讯、专访,有专栏、专题、图片,严肃而又不失活泼,也非常贴近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三是在报道数量上,宣传报道稿件总数和一版刊发稿件数量连年保持增长势头,保证了司法行政工作所需的宣传报道空间。四是在报道媒介上,既充分运用《法制日报》及子报等纸质传统媒介,也充分运用法治内蒙古网站、“法治号”等新媒体,实现了宣传网上网下的覆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联动,进一步增强了司法行政宣传的时效性。五是在报纸知名度上,《法制日报》对内蒙古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报道,有效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知度,充分展现了司法行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思路、新举措,展现了内蒙古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的新成绩,展现了内蒙古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精神面貌,为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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