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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得通过微信和QQ布置作业(2)

  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校长郝玉伟认为,不同年龄段孩子的理解力、接受力不同,所对应的作业形式也应该多样化。只要有益于学生发展,各种完成作业方式都可以,不能抛开作业的作用和目的单纯谈形式。

  ■ 行业影响

  学习类APP将面临转型

  i-EDU教育产业投资人俱乐部高级分析师王妍认为,浙江省的相关意见如按照目前征求意见稿的版本实施,将对学习类APP中的工具类APP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帮助老师完成作业分发和批改”的APP。

  近年来,应用市场上涌现了不少提供作业批改、自动生成试卷等服务的APP产品。“若浙江省的相关意见落地,提供相应功能的APP或将面临业务的调整。”王妍说。一方面,在线工具类APP切入场景或将向教育信息化方向转型;另一方面,在线工具类APP的业务更加丰富,习题辅导或课程培训或许会成为主要功能。

  事实上,对于学习类APP监管早已有之。去年年底,教育部下发《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学习类APP进校备案审查制度,“凡进必审”。

  随着多项政策相应落地,王妍认为,“技术是实现教育个性化需求的一种工具,将老师从更多重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针对性进行教学,有助于更好地为学生服务。政府监管也是旨在规范相关APP的使用,让学生更健康地成长。如何充分利用好互联网为教学体质增效,是长期需要探讨的命题。”

  ■ 专家声音

  学习类APP不应禁用不如进行管理和甄别

  “因为担心学习类APP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完全禁止,不免有些因噎废食。”教育部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修订组核心成员、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特级教师李维明表示。

  在他看来,教育APP能让学生随时随地进行碎片化学习。随着教育信息化节奏加快,将有越来越多的教育技术、教育产品参与到教学各个环节。目前看来,进入学校的学习类APP多以老师或教育部门推荐为主,学生自主选择空间不大。

  “学校引进这些APP,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实施教学计划,而不是从学生角度出发。”李维明认为,需要从顶层设计上规范APP进校园。例如,某个地区、省市基于当地的教学情况和学生水平有规划地引进相应产品,且与各个学科的课程设计有机结合,物尽其用。

  “从课堂步入社会,碎片化学习会更加频繁地出现在孩子工作和生活中,学习类APP的应用也将越来越深入。与其一味限制,不如多进行管理甄别,让更多优秀的产品为学生所用。”

  多部门近期发布的“减负令”

  ●2017年7月

  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有偿补课。

  ●2018年2月

  四部门发布《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提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

  ●2018年8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2018年8月

  八部门联合下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学校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教学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2018年12月

  九部门印发《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记者 方怡君 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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