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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风港原则”不是网镇江京江晚报络直播平台万能免责理由(2)

  法院认为,斗鱼公司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一般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果提供的仅是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接到被侵权人通知后,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后,则可以免责。而斗鱼公司所有的斗鱼直播平台不同,凡在斗鱼直播平台上进行直播的主播均要与斗鱼公司签订《斗鱼直播协议》,在协议中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用结算以及直播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最重要的是约定了斗鱼公司虽不参与创作,但直播方成果的权利属于斗鱼公司,这说明斗鱼公司不仅是网络服务的提供者,还是平台上音视频产品的所有者和提供者,并享有这些成果所带来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其在获悉涉案视频存在侵权内容后及时删除了相关视频,但也不能就此免责。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江苏省知识产权思想库副主任徐升权向记者介绍,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对于“避风港原则”的使用都越来越谨慎。因为现在网络产业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程度,从技术上已经能够实现对于侵权内容的监测,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对网络的侵权会采取相对严格的态度,这是一个明显的趋势。

  再次,海量的注册用户及直播的即时性和随意性能成为斗鱼公司的免责理由吗?

  对于这一问题,法院同样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判决书中显示:既然斗鱼公司与每一位在平台上注册的直播方约定直播方在直播期间的所有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均由斗鱼公司享有,那么其当然应对直播成果的合法性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和审核义务。况且,海量用户的存在还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收益,斗鱼公司不应一方面享受利益,另一方面又以直播注册用户数量庞大及直播难以监管而逃避审核、放弃监管,放任侵权行为的发生,拒绝承担与其所享有的权利相匹配的义务。因此,斗鱼公司不能免责。

  徐升权特别注意到了判决书中多次提到强调权利义务的对等性。他说,即便视频中没有出现明显的广告,但实际上侵权视频吸引了不少流量,而流量在互联网环境下本身也是一种资源,是一种收益,同时,主播获得的打赏平台方也是要从中分成的。“网络直播平台既获得了主播的著作权,也获得了流量和分成,那么网络直播平台对于这些视频应该有审查的义务。”徐升权说。

  至于网友“放了一分钟歌就构成侵权吗”的疑问,徐升权说,侵权与否和内容多少是没有关系的,在国内外都是这样。

  找对策: 提前防范解决 好于事后赔偿

  网络直播平台违规使用音乐作品的情况严重吗?当听到记者的这个问题时,音著协副总干事刘平作出了肯定的回答:“非常严重。”刘平说,不仅仅是本案涉及的《恋人心》这首歌,其实在网络平台上,时时都有歌曲被主播们擅自演唱。音著协经常会接到会员反映直播平台未经著作权人允许就翻唱、播放其歌曲的投诉。

  更棘手的是,有些网络直播平台对其平台涉及的版权问题根本就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刘平介绍,斗鱼拿到判决结果后仍没有寻求合法使用音乐作品的行动。在刘平看来,对于侵权的处罚力度不够也是导致平台不够重视的一个原因。

  实际上,只要浏览一下各大直播平台,就能发现以唱歌作为视频主打内容的主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而为数不少的主播也会选用音乐作品当成背景音乐播放,因此可以说,直播平台每天使用的音乐作品是海量的,根本难以计算具体数额。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直播平台用什么办法能够实现对音乐作品的合理使用?对于直播平台来说,怎样做才能尽量减少侵权风险?

  徐升权给出的建议是:“提前解决总好过事后赔偿。”他建议直播行业要进一步提高版权意识,尊重版权,特别是在版权保护日趋严格的情况下,要采取技术措施及时进行监测,对于有版权风险的内容,不管是主播直播过程中还是在之后的视频上传过程中,网络直播平台都应该进行检查。此外,使用音乐已经是直播中比较常见的行为,因此他建议网络直播平台可以考虑进行版权合作,比如说与音著协这样音乐版权资源比较丰富的主体进行合作,并且告知主播合法使用音乐作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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