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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有“八珍熟食马背上的法庭”?(2)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明确要求。

中国为什么要有“马背上的法庭”?

——立足国情,宣传普法

汪军介绍:“马背上的法庭”作为巡回审判方式之一,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在贴近人民群众方面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对于我国而言,它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第一,来自于法治中国建设的现实需求。尤其在偏远地区,法治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地区和谐稳定发展方面所起的巨大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第二,来源于地域人文环境的不利影响。许多地区地广人稀,交通通讯不便,办案法官调查取证难、送达难,农牧民群众参与诉讼难。“马背上的法庭”在特殊的环境下,为审判、送达、化解矛盾纠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三,来自于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我国各地自然环境、地区发展差异等都比较大,群众之间矛盾纠纷多样,在生产生活中渴求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马背上的法庭”在方便群众诉讼、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方面有其独特意义。

“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在中国尤其具有现实意义,充分体现着中国司法的“人民性”,让法治更具有人心的温度。

新疆乌鲁木齐县法官赛尔克·努合马尔法官骑马巡回办案。 人民网记者 孝金波摄

在赛尔克·努合马尔法官团队的调解下,当事人握手言和。 人民网记者 孝金波摄

2019年8月,蓝天白云下的戈壁间,新疆乌鲁木齐县永丰渠人民法庭庭长赛尔克·努合马尔和书记员哈那提·吐尔逊骑着租来的马,匆匆赶往巡回审判点,那里有两件案子等着他们开庭。赛尔克庭长告诉记者:“因为保护区不能开车,所以我们一般把巡回审判车停到山下,再骑马过去。有的审判点要翻过雪山,过去更困难。这边是哈萨克族人多一些,牧区群众出来一趟不容易,所以我们上门提供司法服务。”

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法官在车辆无法通行的雪域高原上骑牦牛开展巡回办案。 新疆高院供图

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的巴雅尔吐胡硕人民法庭有4个工作人员,辖区面积8000平方千米,相当于半个北京市大小。该法庭的全国优秀法官那顺向记者介绍:以前交通不够便利,冬天还经常遭遇暴风雪等极端天气,许多地方只能骑马去办案,一来二去,当地百姓就称呼他们是“马背法官”。深耕基层审判27年的时间里,那顺承办了3500余件案件,总结出了适合当地、具有蒙古族特色的“那顺调解法”。平均每年他所审结的案件调解率均在95%以上,巡回办案比重超过60%,群众满意度高达99%。

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巴雅尔吐胡硕人民法庭法官那顺在冬季骑马巡回办案。 巴雅尔吐胡硕法庭供图

云南全省法院系统80%的法官工作在基层,80%的案件审理也在基层。基层的案件不大,看似琐碎,但是却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背着国徽去审判”,及时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还具有普法的效益。

云南祥云县法院工作人员徒步巡回办案。 祥云县法院供图

位于云南省中部偏西的祥云县有着烧荒、烧地堰、烧秸秆等不良习惯,火灾频发。为此,祥云县法院决定在案发地公开审理一起失火案件。副院长白玲介绍说:“就像烧荒这种行为,很多村民觉得祖祖辈辈都是这样做的,怎么就犯法了呢?通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将公开审判过程中法官说理与审判前后的宣传结合,可以有力地促进当地居民知法、用法、守法。”

中国为什么能坚持建设“马背上的法庭”?

——制度保障,为民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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