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的安全问题,是一个既要人多门槛低、又要安全且便宜的问题。这些目标要同时达成,难度注定不小。
11月6日,滴滴宣布将从11月20日起,陆续在哈尔滨、太原、石家庄、常州、沈阳、北京、南通7个城市上线试运营顺风车业务,新上线的顺风车做了大量的整改,除了准入更严格以外,还在报警、司乘信息展示、交易流程做了调整,以保障司乘(司机和乘客)安全。
消息甫一公布,立即引发热议。热议的原因之一是滴滴顺风车去年发生的两起恶性事件,公众很关心整改后的滴滴顺风车的安全问题是否解决?二是,滴滴顺风车为了安全考虑,试运营方案中,限制女性乘客在晚8点以后使用顺风车,此举也招致网友热议。
顺风车需在安全、便利、便宜上找平衡
所有的互联网企业都会声称要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他们尤其重视消费方的利益。但保障消费者利益是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信息不对称,互联网平台能获得的只是交易记录和标准化信息,并不能获得交易过程的所有细节,尤其是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归属等。
先天的缺陷使得平台企业在纠纷仲裁中,就不可能拥有上帝视角。这个缺陷在即时服务型消费更为严重,因为侵权、犯罪行为是即时发生的,而且与人身安全直接相关,但往往无法第一时间干预、中止。
这个时候,平台就需要取舍,在模糊不清的责任界定时,是倾向消费者的利益,还是倾向供给方。看起来,保护消费者是天然的正义,但消费者和供给方并不是天然对立的,过度的保护消费者,必然会伤害供给方的利益,造成积极性不高、提高价格或退出平台,最终也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顺风车是个典型的双边市场,这个市场的价值取决于司乘双方都有足够多的人,交易、匹配的效率才会高,才能同时利于司乘双方的利益。所以,顺风车业务可以存在,首要因素是人多,这意味着对司乘双方设置的门槛很难设得太高,否则就无法建立一个有效的双方市场,没有市场,谁都得不到好处。
从诉求上看,滴滴顺风车的安全问题,是一个既要人多门槛低、又要安全、且要便宜的问题。问题是,这些目标是否可以同时达成?
用平台规则调整各方权责
首先,安全是非常正当的诉求,但安全是有成本的。人们最先想到的,一般是准入限制,包括驾龄、犯罪记录、车况等,高安全系数一定程度上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同时保障安全还意味着成本上升或者放松隐私限制,例如,装前置摄像头、全程录音,这些都意味着“不好用”。这个诉求和顺风车存在的基础(司乘人多、交易稠密)是冲突的。
其次,顺风车受人追捧,价格便宜是最核心的因素。所以,其价格不可能高过出租车和快车,最多可能只比公交地铁略贵一些,这个诉求和安全的成本要求也是冲突的。
我们要看到,顺风车车主的画像远比快车、出租车要宽泛和复杂,即使施以和快车专车同样的安全策略,也很难杜绝没有前科、平时循规蹈矩的人突发癫狂。这些威胁一直都在,无论在出租车还是在网约车上,只不过滴滴顺风车作为全国统一运行的平台,更容易引起全国性的关注。
这也意味着,滴滴顺风车必须要做到风险发生率远远低于黑车、区域性打车软件,才能平息用户的疑虑。
很显然,“既要、又要、且要”是多重目标,很难同时完成,这需要平衡,而关键在于如何平衡。女性乘客能否在晚8点之后使用顺风车,虽然招致广泛批评,但也是一个很好的观察窗口。11月7日,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之后,滴滴决定对所有顺风车用户提供服务的时间均调整为5:00-20:00。
这表明滴滴有良好的与公众沟通的意愿,滴滴出行总裁柳青表示将上线顺风车产品功能的评议会。只有在这种沟通中,体会到各方的为难之处和首要诉求,各方才能知道自己在安全、便利、便宜上的权衡,而不是简单的一句“我只要安全”。
这种权衡、磨合、调整也是弥足珍贵的,对于所有平台的治理具有示范意味。毕竟电商平台有假货的风险、外卖平台有食品安全的风险、旅游平台有在异乡民宿跌倒受伤的风险,这些纠纷的处置,都需要平台规则来调整各方的权利与责任。
□聂日明(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